宜蘭東昇記帳士事務所
回首頁
東昇部落格
東昇簡介
服務項目
常見問答
稅務新聞
網站連結
聯絡諮詢
首頁
>
常見問答
>
稅務問與答
> 朋友承包水電工程借我的統一發票去開,被查獲,會怎樣處罰?(9605)
朋友承包水電工程借我的統一發票去開,被查獲,會怎樣處罰?(9605)
回上頁
友善列印
將統一發票轉供他人使用者,除通知限期改正外,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再被查獲將連續處罰,且可能受停止營業的處分,並有幫助他人漏稅之刑事責任。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7條及稅捐稽徵法第43條)
回上頁
友善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