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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投保單位負擔
> Q11:二代健保修法新增投保單位(雇主)應繳補充保險費之規定,其法定計算方式中所指「薪資所得總額」之定義為何?
Q11:二代健保修法新增投保單位(雇主)應繳補充保險費之規定,其法定計算方式中所指「薪資所得總額」之定義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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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薪資所得總額」係指符合所得稅法第14條第3類所定薪資所得
規定,各種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薪資收入合計額;包括薪
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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