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土地過戶前,今年地價稅繳了嗎?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今(110)年地價稅將於11月開徵,依土地稅法規定,欠繳土地稅之土地,在欠稅未繳清前,不得辦理移轉登記或設定典權。所稱之「欠稅」應包括已開徵未繳納,但尚未逾繳納期間之情形在內。 

   於開徵期間辦理土地移轉登記,除繳納土地增值稅及以前年度欠繳之地價稅外,也須繳納今年已開徵之地價稅,才能至地政機關辦理過戶登記喔! 

   若您仍有疑義,可以直接向該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或請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875959,將有專人您服務,亦可上網查詢,網址為:www.pttb.gov.tw

更新日期:110-10-18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