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於10月1日開徵,請記得繳納!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今年度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原本至10月31日,因適逢週休例假日,順延至同年11月1日。

  稅務局表示,為提供便利的繳稅服務,民眾可持稅單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3萬元以下稅款)繳納,也可利用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晶片金融卡、電話語音、行動支付APP或是辦理長期約定轉帳繳稅。除此之外,臺中市今年又新增LINE Pay Money、悠遊付、橘子支付及嗶嗶繳等電支帳戶也可繳稅,讓繳稅管道更加多元。

  該局特別說明,如尚未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的民眾,可於繳納期限前向本局所屬8分局或派駐監理所(站)之服務櫃檯申請補發,或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利用工商/金融憑證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加車牌號碼,直接線上查繳稅款。稅額在 3 萬元以下者,也可於11月3日23時前到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之多媒體事務機(Kiosk)查詢列印繳納單後,直接於便利商店櫃檯繳納。

  對繳稅方式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0800-000321或該局電話(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10-10-04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