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車號 證號],超商補單繳稅真便利!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今(110)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於10月1日開徵了,繳納期間自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開徵期間若未收到稅單,民眾可至便利商店補發使用牌照稅稅單,輸入車牌及統一编號,即可列印稅單繳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以往民眾至萊爾富、全家、統一、來來(OK)等4大便利商店kiosk補發稅單(稅額在3萬元以下),原須以工商憑證方能補發,為提供更便民的服務,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民眾只要輸入車牌號碼及統一编號,即可補發稅單(小白單)在超商繳納。

    對於以上內容有任何建議或疑問,歡迎撥打免費務電話0800-87999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10-10-06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