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住家房屋免徵現值提高為11萬1千元,全市受惠戶數近5千戶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為減輕納稅義務人負擔,本市住家房屋免徵現值提高為「11萬1千元」,並適用於111年期房屋稅開徵案件,全市約有5千戶房屋受惠。

 

   該處說明,本市前次調整住家房屋免徵現值為「11萬元」。因本市於109年4月再次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故依規定重行計算本市住家房屋免徵現值為「11萬1千元」。

 

   該處提醒,住家房屋現值在11萬1千元以下免徵,僅適用於住家房屋,故房屋現值雖低於免徵標準但有部分面積供非住家使用者,該非住家使用面積仍要依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又原符合免徵標準,但之後有增、改建,致房屋現值逾11萬1千元者,則需恢復課徵房屋稅。

 

資料詳洽:房屋稅科 科長李政龍  電話:02-89528200轉510

撰 稿 人:房屋稅科 股長薛稚蓁  電話:02-89528200轉241

新聞聯絡人:企劃服務科 股長許哲維  電話:02-89528200轉130

更新日期:110-09-09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