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轉帳繳稅省時又方便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的方式非常多元,除可持稅單至金融機構、超商繳納、或利用自動櫃員機轉帳等方式外,民眾亦可就定期開徵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申辦委託轉帳納稅,即可免擔心稅款逾期繳納而被加徵滯納金的困擾。

  該局指出,約定轉帳繳稅就是納稅義務人用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等金融機構或郵局開立的帳戶,約定於繳納期限最後一日,透過轉帳方式繳納稅款,省時、安全又方便。

  該局進一步提醒,尚未辦理約定轉帳納稅的民眾,可以上該局網站(www.tax.taichung.gov.tw)下載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索取,依格式填妥相關資料,蓋妥印章(請留欲扣款帳戶之印鑑章),寄回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即完成轉帳納稅的申請。

  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該局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10-09-09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