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繳款書寄送地址變更,請速洽稽徵機關辦理更正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開徵期間常有民眾反映未收到繳款書,經瞭解得知原因為納稅義務人已搬遷,而繳款書仍寄至原址,而導致未收到繳款書的情形發生。

  該局進一步說明,地價稅是以納稅義務人於該市取得第1筆土地時,在地政機關填報的地址或原留在稅務局的通訊地址為繳款書寄送地址,所以通訊地址如果有異動,請速洽稅務局辦理更正,確保繳款書可以正確送達。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可利用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存款帳戶於開徵前2個月辦理委託代繳稅款。約定成功後無須每年辦理,稅捐機關將通知金融機構於繳納期限截止日自動扣款繳納。不但安全、省時又方便,而且繳稅不逾期。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地方稅務局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10-09-1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