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災損失經報備勘驗,得申請減免房屋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日前連日豪雨對臺灣部分地區造成災害,提醒房屋納稅人應依下列規定辦理:房屋在災害中受創,受災戶得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處申請減免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