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在災害中受創,可申請減免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近來全球氣候變化異常,夏日午後發生的驟雨,常讓我們的排水系統措手不及,無法及時宣洩雨水,進而衍生嚴重災害。    臺中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在災害中受創,受災戶可在災害發生之日起30天內,向房屋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減免房屋稅。依規定,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才可以使用者,免徵房屋稅。    災害的發生是大家所不樂見的,但如房屋毀損面積達到以上標準,記得要及時提出減免房屋稅申請,以保障權益,降低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