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與學校性質不同其憑證應貼印花稅票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縣訊)稅捐處表示:各地升學補習班、職業班、健身院及技藝講習班,雖經各該主管機關立案或備案,核與一般公私立學校性質不同,其所書立之各項憑證,仍應依合約性質貼用印花稅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