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年度私人醫療院所例行訪查作業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為調查私人設立醫療院所之收入及相關課稅資料,該局訂於96年7月、8月間執行實地訪查作業,請受訪業者配合調查工作。
該局每年均會對私人設立之醫療院所執行例行性函(訪)查作業,依據以往年度查核經驗及運用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醫療費用之收據,參考報章媒體雜誌、電腦網際網路資訊及熱心民眾提供之就醫資訊,並蒐集醫療院所向中央健康保險局請款之相關資訊,憑以分析該等院所執業醫師填報函查表之執業收入是否合理,作為選定實地訪查對象之依據。
該局指出,以往函(訪)查作業發現部分醫師填報之收入狀況與該局蒐集之資訊顯有出入,甚至未配合填覆函查表,而遭國稅局依稅捐稽徵法第46條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該局呼籲受訪業者配合該局函(訪)查作業,詳實填報業務狀況,以免受罰損及自身權益。
(聯絡人:審查二科曹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