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的投資人稅捐減免問題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其轄區內工業區林立,例如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園區內科技公司向經濟部工業局申請符合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為數眾多,95年至96年5月為止該局核准投資抵減之家數達85家,可抵減稅額高達3,117,093,266元,且公司於投資計畫完成後陸續向該局申請核發股東投資抵減稅額證明書,以便其投資股東據以申報抵減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或綜合所得稅,95年度綜合所得稅雖然已過了96年5月31日法定申報期限,但投資人可能事後收到公司寄發之股東投資抵減稅額證明書,該局呼籲投資人在未逾所得稅申報日起5年核課期間內,如有接獲該證明書,仍然可以向原申報戶籍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檢送投資抵減證明書辦理所得稅抵減事宜,投資人千萬不要忽略了自己的權益。
該局又表示,政府為促進經濟發展,達成工業水準之提升,鼓勵對經濟發展具重大效益、風險性高且亟需扶植之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之創立或擴充,特別於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中訂定有關租稅減免之規定,其中與一般投資大眾息息相關之所得稅減免在該條例第8條及施行細則第16條規定,個人原始認股或應募屬經濟部工業局核准之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之公司發行之記名股票,持有時間達3年以上者,營利事業得以其取得該股票之價款20%限度內,自當年度起5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而個人得以其取得該股票之價款10%限度內(抵減率自89年1月1日起每隔2年降低1個百分點),自當年度起5年內抵減應納之綜合所得稅,其每一年度之抵減金額,以不超過個人當年度應納綜合所得稅額50%為限,但最後年度抵減金額,不在此限。適用該條例第8條股東投資抵減之公司,於股東繳納股款之當日起滿3年後,可向公司所在地之國稅局總局申請核發股東投資抵減稅額證明書,經核准後應將投資抵減證明書發給符合規定之股東,供其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抵減所得稅。

該局說明95年至96年5月已核准適用投資抵減稅額之公司如下,投資人可作為參考:緯創資通、勁取科技、弘塑科技、威碼科技、映佳科技、米輯科技、南亞科技、瀚宇彩晶、飛鳥半導體、京元電子、誠研科技、威譜通訊、國鼎生物科技、磐儀科技、鈺創科技、進階生物科技、敦南科技、我想科技、通嘉科技、見智科技、群翊工業、華聯生物科技、錐光金屬、晶豪科技、炬鑫科技、科盛科技、台灣超能源、普邦科技、研能科技、絡達科技、嘉田科技、前源科技、元太科技工業、合宏科技、宏陽科技、晶睿通訊、世界先進積體電路、力特光電科技、集通科技、穩懋半導體、利基網路、和康生物科技、力原通訊、晶強電子、晶向科技、豪發科技、訊聯生物科技、遠茂光電、漢磊科技、欣銓科技、佳勝科技、陞達半導體科技、威播科技、弘真科技、台灣嘉碩科技、聯笙電子、達盛電子、台曜電子、奇岩電子、順天生物科技、全新光電科技、聯盛發科技、北宸科技、聲博科技、旭德科技、亞太優勢微系統、騏通科技、台灣奈普光電、常禾菁研科技、拓碼科技、明泰科技、圖誠科技、光磊科技、方陣科技、益芯科技、欣旺科技、國際聯合科技、擎宇國際、揚明光學、達信科技、創傑科技、鴻景科技、瀚立光電、聯誠光電、晶訊科技等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