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使用費是監理站業務非稅捐處辦理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張貼日:2007/07/19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最近陸續有民眾打電話或親自到稅捐處表示未收到燃料使用費繳款書要求補單繳納,臺東縣稅捐稽徵處表示:96年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於96年7月1日起開徵,燃料使用費係監理規費,非屬稅捐範圍,如需補發繳款書或有燃料使用費問題請逕向台東監理站(電話311539)查詢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