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已核發債權憑證之欠稅,辦理再移送花蓮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以期徵起並杜絕欠稅人僥倖心理。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捐稽徵處表示:為追求租稅公平及有效清理欠稅,該處每年均會針對已核發債權憑證之欠稅,辦理再移送花蓮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以期徵起並杜絕欠稅人僥倖心理。
  該處表示:花蓮行政執行處除對大額欠稅戶專案執行外,對一般欠稅人只要有可供執行之財產、所得、存款、股票等,也會加強執行,其執行方式有:向欠稅人寄發傳繳通知、扣押銀行存款、或向其任職單位(公司)按月扣押收取三分之一薪津,直到繳清欠稅為止;對於持有股票之欠稅人,亦會向其證券公司強制扣押執行等等。
為免因強制執行影響個人名譽,臺東縣稅捐稽徵處呼籲欠稅人應儘速繳清欠稅,納稅人如對欠稅情況有疑義,請向該處稅務管理課查詢,電話:(089)231600轉248~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