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東昇記帳士事務所
回首頁
東昇部落格
東昇簡介
服務項目
常見問答
稅務新聞
網站連結
聯絡諮詢
首頁
>
常見問答
>
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兼職所得
> Q29:某大學專任教授在其專任之大學演講的演講費,是否要扣補充保險費?
Q29:某大學專任教授在其專任之大學演講的演講費,是否要扣補充保險費?
回上頁
友善列印
A29:大學專任教授,為其所專任大學之受僱者,所領取之演講費仍為所
屬投保單位所給付之薪資所得,不必扣取保險對象之兼職所得補充
保險費。
回上頁
友善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