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土地經分割判決確定後,須先辦理分割登記再移轉與他人。

資料來源:南投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近來民眾詢問:共有土地經分割判決確定後,在尚未辦理分割登記前,原共有人可否將應有部分移轉與他人?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依民法規定「...法院之判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使得處分其物權。」;「共有人自共有物分割之效力發生時起,取得分得部分單獨所有權。」,因法院所為之判決係形成判決,所以判決確定時就生分割效力,各共有人不待登記或交付就取得分得部分之單獨所有權,但若要移轉,就必須先登記才可處分其土地。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共有土地經分割判決確定後,應先辦理分割登記再移轉與他人,以免造成自身困擾。民眾對土地增值稅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