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主建物一併取得供出入通路使用之相鄰土地可併同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如果購入非屬所有建築物坐落基地之土地,可否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呢?該分局表示:如果所有主建物符合自用住宅要件,而該筆非建築物坐落基地之土地是連同主建物一併取得,且該土地與建築物基地相鄰,位處該棟建築物圍牆內供出入通路等使用,與該楝建築物之使用確不可分離者,可向土地所在稅務局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