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稅新措施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即將於5月份開始,本年度繳稅有那些新措施呢?來來來,國稅局報給您知:
新措施1:為提供納稅人快速的繳稅管道,從今年5月開始,使用人工手寫申報或二維條碼申報之民眾,也可比照網路申報,利用晶片金融卡直接透過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繳稅。
新措施2:利用自動櫃員機(ATM)、晶片金融卡、便利商店(稅額在2萬元以下案件)及信用卡等繳稅方式之民眾,其系統繳納截止時間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即99年6月2日)24時前(即尚未依法加徵滯納金之時限前)。
新措施3:為因應公庫法修正及提升繳稅之便利性,納稅義務人繳納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利用便利商店或晶片金融卡繳稅者將不須再支付6元或10元手續費。
國稅局補充說明如下:
1. 未使用網路申報之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可以利用本人或他人參與晶片金融卡繳稅作業金融機構核發的晶片金融卡,電腦安裝讀卡機後,透過繳稅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即時轉帳繳稅,無繳稅金額之限制,繳稅成功後,不得取消或更正。
2. 利用自動櫃員機(ATM)、晶片金融卡、便利商店(稅額在2萬元以下案件)及信用卡等繳稅方式之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雖然上開繳稅系統繳納截止時間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惟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內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故仍請如期繳納,以維權益;並同時提醒,使用信用卡繳稅者,於本年6月1日及2日雖然開放授權,惟一旦授權後,即不得取消,故請謹慎選擇繳稅方式。
3. 使用信用卡繳稅方式,因涉及遲延繳稅與紅利積點之問題,納稅義務人須自行支付發卡機構手續費,惟各發卡機構收取之手續費不一,納稅義務人使用前,請宜先洽各發卡機構了解手續費收取情形。
國稅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繳納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財政部提供多元繳稅管道,除了使用信用卡繳稅的民眾外,其他繳稅方式,納稅義務人不須負擔手續費,另透過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稅,及稅額在2萬元以下案件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省時、安全又便利,請善加利用。
新聞稿提供單位:徵收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吳芳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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