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稅可於繳納期間開始日前5個日曆天繳納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張貼日:2010/04/29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訊: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稅可於繳納期間開始日前5個日曆天繳納,並99年5月之房屋稅開始實施,請民眾多加利用,如有任何疑問請洽0800-879-969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