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的房屋要繳房屋稅嗎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由於房屋稅開徵期將至,近來有民眾於洽辦房屋稅業務時提出,二、三十年的老房子是不是不必課徵房屋稅呢? 稅務局表示,屋齡不是判斷房屋稅是否免徵的標準,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住家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由此可知屋齡並非房屋稅免徵之考量要件。 稅務局指出,現行房屋稅之課徵係依房屋現值及使用情形不同,可分為依住家用、非住家非營業用及營業用三種稅率課徵,而房屋評定現值之核定係以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標準及房屋位置所在地段率為計算依據,如經核定住家用房屋總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者可免徵房屋稅,因此只要房屋評定現值超過10萬元,無論房屋屋齡多久,都要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另外指出:非供住家使用房屋,包括營業用或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及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房屋,無論房屋現值多少都要課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