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失竊註銷牌照手續後,可退還失竊期間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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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所有人車輛失竊時,請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並請檢具警察機關開立之報案證明,直接向監理機關辦理車輛失竊註銷牌照手續,當年期使用牌照稅可按實際使用日數計算;如果已經繳納全年期稅額者,尚可退還失竊期間稅額。 該處並表示車輛所有人如車輛已尋獲時,請務必向監理機關辦理重新領牌,恢復課稅,以免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時,除了補繳稅款尚需科處使用牌照稅罰鍰。 (0990401 消費稅科二股 何美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