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將於5月1日至5月31日開徵,呼籲民眾按時繳納,善盡國民納稅義務。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員林分局表示,每年5月為房屋稅開徵期間,繳稅期間為5月1日至5月31日;如超過期間未繳納,每超過二日按未繳稅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最高可加徵滯納金至百分之十五;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該分局提醒民眾按時繳納,以免遭受無謂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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