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營業人實施自我管理(公司治理)誠實開立統一發票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臺中市分局表示:營利事業誠實開立統一發票,善用統一發票自我管理,不僅防杜員工舞弊,並得以掌握企業營運狀況,降低財務風險與消除逃漏稅造成之稅務風險,專心並安心經營企業,以達成公司治理目標及善盡社會責任,提升企業良好形象。 凡訂定相關內部自我管控辦法,並設置專線電話,指定高階主管即時處理消費者檢舉事宜,符合實施自我管理政策誠實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得向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所屬當地之分局稽徵所申請核准後,由國稅局提供「本商號使用統一發票,若您消費結帳時,本商號有短、漏開統一發票,請提出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本次消費免費(或等值獎勵)。檢舉電話:xxx」告示牌或貼紙,於其營業場所結帳區明顯處公告張貼或懸掛者,將給予下列之獎勵。 (一)優先選拔提報為開立統一發票績優營業人。 (二)除經人檢舉或涉嫌逃漏稅情事外,免列為統一發票稽查對象及三年內免列入營業稅選案查核對象。 (三)於國稅局網站設立「誠實開立統一發票營業人」頁面並廣為宣導,供政府機關採購及民眾消費參考。 (四)指定專人協助解決或指導有關稅務法令及實務問題,並邀請其參加租稅宣導活動。 (五)配合各機關團體組織舉辦各項慶典或節令活動時代為宣傳,藉以提升其企業形象。 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