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用網路申報綜合所得稅的3種類型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於年度中死亡、離境,應依所得稅法第71條之1申報案件、逾期申報案件、無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的大陸人士、外籍人士,均不適用網路申報方式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國稅局說明: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民眾利用網際網路快速的傳輸功能,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可享受簡便、迅速、免排隊的好處;惟請特別注意下列3種案件不適用網路申報:
一、 所得稅法第71條之1有關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年度中死亡、離境之申報案件。
二、 逾5月31日申報期限,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者。
三、 無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的大陸人士、外籍人士之申報案件。
除上述3種案件外,民眾都可以採用網路申報,請多利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201】
新聞稿提供單位:企劃科 職稱:股長 姓名:潘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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