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1至4月全國賦稅收入概況、個人租稅負擔及減稅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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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於本(5)月13日行政院第3195次院會中,就近日外界關切之99年1至4月全國賦稅收入概況、個人租稅負擔及減稅情形等問題向 吳院長、朱副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簡報,簡報內容如下:
壹、賦稅收入概況
一、全國賦稅收入
(一)本月數:4月實徵淨額931億元,較上年同月增加19億元(+2.1%)。
(二)累計數:累計1至4月實徵淨額3,885億元,較上年同期增加517億元(+15.4%)。
(三)達成率:累計1至4月實徵淨額占累計分配預算數102.9%。
二、國稅、地方稅收入概況-依稽徵機關區分
(一)國稅部分:累計1至4月實徵數3,003億元,與98年度同期實徵數2,613億元相較,增加約390億元,成長14.9%,占累計分配預算數3,002億元之100%。
(二)地方稅部分:累計1至4月實徵數699億元,與98年度同期實徵數605億元相較,增加約94億元,成長15.5%,占累計分配預算數611億元114.4%。
三、各級政府賦稅收入概況-依財政收支劃分法區分
(一)中央政府:累計1至4月中央政府賦稅收入(不含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實徵淨額2,485億元,占累計分配預算數99.2%。
(二)地方政府:累計1至4月地方政府賦稅收入(含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實徵淨額1,218億元,占累計分配預算數109.8%。
(三)基金:累計1至4月撥入基金之金融保險業營業稅實徵淨額72億元,占累計分配預算數164.4%;健康福利捐實徵淨額110億元,占累計分配預算數92.6%。
貳、綜合所得稅稅負分析
一、薪資所得者租稅負擔
  依據綜合所得税申報戶納稅結構分析,約有一成之薪資所得者尚不須繳稅,適用13%稅率以下之薪資所得者也占全部薪資所得者之七成,惟應納稅額僅占總稅額之7%,顯示大多數所得較低者,實際負擔所得稅之比例甚低;少數高所得者負擔總應納稅額之比例甚高。整體而言,我國薪資所得者雖占各類所得之大多數,但適用稅率大多在13%以下,租稅負擔尚屬合理。
二、減輕薪資所得者租稅負擔
  本部陸續研擬所得稅法修正案,大幅調高綜合所得稅之扣除額額度;調降綜合所得稅最低3個級距之稅率1%,放寬各級稅率級距等,均有助於減輕薪資及中低所得者之租稅負擔,也使我國所得稅制更邁向公平合理。
叁、修法減稅情形
  本部自97年至99年透過配套、分年減稅方式,施行各項法規鬆綁及減稅措施,以穩定民生物資價格,減輕國民負擔,並促進產業發展、活絡市場經濟。經陸續修法,估計97年減稅137.51億元,98年減稅486.26億元,99年減稅107.89億元。
  雖然實施減稅措施影響當年度之稅收,惟藉由租稅誘發效果,經濟景氣變好、經濟成長率提高、國民所得增加,預期整體稅收將會增加,提供國家各項建設經費之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