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綜合所得稅報稅,要注意免稅額及扣除額已調整囉!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98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將於99年5月1日至5月31日申報。適用之免稅額及扣除額,因所得稅法的修訂,其金額已較往年調增,為維護納稅義務人之權益及提早蒐集相關憑證,彙整說明如下:
一、免稅額:每人82,000元;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年滿70歲者,暨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年滿70歲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每人每年123,000元。

二、扣除額:
1.標準扣除額:單身者扣除76,000元,有配偶者扣除152,000元。
2.薪資特別扣除額:每人最高限額104,000元。納稅義務人及與其合併申報的個人有薪資所得者,每人可扣除104,000元,全年薪資所得未達104,000元者,僅得就其全年薪資所得額全數扣除。
3.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最高限額104,000元。

該局提醒民眾,平日養成保留報稅相關單據之習慣,綜合所得稅方面有多項列舉扣除額就可以適用(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擇一),民眾即可減輕一些租稅負擔。納稅義務人如有報稅方面的疑問,請撥打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至本局網址查詢(http://www.ntx.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