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證報稅小秘笈大公開!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目前綜合所得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所使用之電子憑證,計有自然人憑證及財政部審核通過的金融憑證。電子憑證是一種虛擬的身分證,用來辨識使用者在網路環境中的身分,以建立網路交易雙方信賴關係及確保網路資料的安全性。
該局進一步表示:自然人憑證是由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簽發,凡年滿18歲(含)以上,設籍中華民國的國民皆可親自攜帶身分證正本與工本費275元至鄰近的戶政事務所專屬櫃檯辦理憑證IC卡,憑證有效期限為5年,期限將屆滿者得申請展期3年,憑證需搭配個人電腦安裝讀卡機及驅動程式才可使用。其應用範圍非常廣泛,詳細資訊民眾可參閱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站(http://moica.nat.gov.tw)。
金融憑證係由台灣網路認證公司(TWCA)與台網國際認證公司所簽發,並經財政部審查通過參與電子報稅的網路銀行憑證、證券網路下單憑證或網路保險憑證。使用期限一般為1年,有的可以展期,各單位申辦的手續及費用可參閱99年金融憑證網路報稅-聯合服務網站(http://itax.twca.com.tw)或台網國際認證公司網站(http://www.tai-one.com.tw)。
高雄市國稅局提醒您:若您已經擁有財政部審查通過的金融憑證就可以不必申辦自然人憑證IC卡,立即享有網路報稅的便利性;但如果您經常利用政府機關線上申辦服務,那就考慮申辦一張自然人憑證IC卡,除了可以網路報稅外,未來申辦政府網路業務也不用再跑政府機關,只要在家上網就可以享受政府E化服務,為您省下馬路上奔波所花費的金錢與時間。【#246】
新聞稿提供單位:電子作業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劉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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