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稅務;老舊車輛別任意丟棄路旁

資料來源:嘉義市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車輛老舊不堪使用,不要任意丟棄公共道路旁,以免增添自身麻煩。因隨意棄置路旁,牌照可能被移用懸掛他車使用,如被查獲,將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及第31條規定處罰,或放置公共道路旁被本局車輛檢查小組查獲,亦將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除補徵應納稅額外,將再處以罰鍰,得不償失。
該局特別呼籲車主,如車輛已毀損、老舊不再使用,請務必將牌照繳回監理機關並辦妥報廢登記手續(嘉義市監理站電話05-277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