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調98年度所得資料,速度要快,須提供身分證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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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民王先生來電詢問,今(99)年申報98年度綜合所得稅將接近尾聲,如無法在99年5月31日以前申報綜合所得稅、或查調98年度所得收入資料,該如何處理。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若無法在99年5月31日前申報98年度綜合所得稅,往後還是可申報,但必須用人工申報,並且向戶籍所在地管轄分局或稽徵所申報,若須納繳稅金,也要以現金至銀行繳納。在99年6月1日以後查調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98年所得資料,須提供本人、配偶新式身分證正本(驗證後發還)及印章,而未成年子女部分,須影印戶口名簿併案。
民眾有時持健保卡、駕照或戶口名簿(戶籍謄本)要查調所得資料,皆因與規定不符,無法查調而徒勞往返,因此,若民眾不知提供何種證件及申報事項,可來電0800-000-321向高雄市國稅局詢問,國稅局同仁樂意為民眾解答。【#273】
新聞稿提供單位:左營稽徵所 職稱:股長 姓名:曾順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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