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 100年地價稅開徵了,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請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00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提醒納稅人依限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各金融機構除郵局外,皆有提供代收本市各項稅款服務,無暇於金融機構上班時間繳稅的納稅人,可利用全天候的便利商店、自動櫃員機、電話語音、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等各種繳稅方式繳納。每筆稅款金額2萬元以下者,可至萊爾富、全家、7-ELEVEN及OK等便利商店繳納,除以信用卡繳稅需按發卡銀行收費標準由納稅人負擔手續費外,其餘繳款方式納稅人均免負擔手續費。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者,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呼籲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後請儘速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如有不了解的地方或有疑問,可上該局網站(網址為:www.pttb.gov.tw)取得相關資訊外,亦可撥打該局客服專線080087898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