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超商繳納99年稅款,請留意繳款書收據聯要加蓋店章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反映於便利商店(含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繳納稅款時,因部分超商未於繳款書上收據加蓋店章,僅列印交易明細表供民眾收執,而該明細表上之繳款內容,會因時間長久致資料有不清楚之情形發生,又稽徵機關對於上開商店繳納之稅款,並無再列印繳納證明通知納稅義務人之規定,致民眾於辦理有關業務需檢附稅款收據時,繳款書上無代收稅款商店之店章,而需另行向稽徵機關申請完稅證明,造成困擾,故籲請民眾利用便利商店繳納99年稅款,於收取交易明細表時記得留意商家是否於繳款書收據聯上加蓋店章,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民眾如對上述內容有疑問,可利用電話查詢。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電話:07-7410141、岡山分局電話:07-6256811、旗山分局電話:07-66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