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9年7月1日起使用新版附條碼繳款書繳納稅款!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配合「金融機構臨櫃代收各類國稅、地方稅繳款書金資流作業」實施,自99年7月1日起各稽徵機關所核發的各項稅款繳款書一定是附條碼的,自繳案件可由納稅人自行連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invoice.etax.gov.tw)下載列印附條碼之繳款書。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