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供設攤營業使用應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嘉義市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的騎樓如果只是供公眾通行,沒有做任何使用,這個部分可以免徵房屋稅。但是騎樓全部或部分供營業使用,雖然在沒營業時供公眾通行,因為提供設攤營業使用已經不是供公共使用,所以不能免徵房屋稅。
稅務局表示,由於經濟不景氣,近幾年來騎樓擺設麵攤、黑輪做小生意情形有增加趨勢,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如果房屋騎樓有設攤營業使用情形,應向當地稅捐機關申報房屋使用情形變更,以免被查獲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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