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違章廠房,不能適用減半課徵房屋稅規定。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條例規定,供直接生產使用的房屋可減半課徵房屋稅,但前提是以「合法登記」的「自有工廠」為限,申請時必需檢附工廠登記證供稅捐機關查核,違章廠房因現行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不得許可設立,無法取得工廠登記證,所以並不屬於合法登記的工廠,依法不得減半課徵;另於合法登記的廠房同一圍牆內自行新建無使用執照的違建廠房亦不適用。
該局另外指出,違章工廠或房屋繳納房屋稅,僅表示納稅義務的履行,並不表示無照違章建築的房屋,就能變成合法,該局呼籲民眾如果房屋有增建、改建,應在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稅捐機關申請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以免發生漏稅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