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房屋無償提供社區及宗教活動使用如無營業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縣訊)臺南縣稅務局表示:鄉公所所有房屋,無償提供作為社區發協會作為辦公室、禮堂、教室、圖書館及宗教活動使用,如經查明無供營業使用,可依房屋稅條例第14條第1項規定,免徵房屋稅。 新化分局 蔡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