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調未成年子女所得記得攜帶戶口名簿及父、母親雙方身分證印章。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北港訊】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至國稅局全功能服務櫃台申請未成年子女所得財產等相關課稅資料時,別忘了除攜帶未成年子女戶口名簿外尚需提供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核驗。 民眾常因辦理各項社會福利補助需要申請查調未成年子女資料時,僅提示父母之一方國民身分證,而發生無法辦理之困擾,所以該所特別說明因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之,至未成年子女之父或母亦可委任其中一人或共同委任第三人代理申請。為保障未成年子女之利益並維護社會秩序,希望民眾能體諒並配合辦理。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