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暑假打工學生,營利事業勿虛增薪資費用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北港訊】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為遏止營利事業利用人頭虛報薪工資逃漏所得稅,各地區國稅局近年來均運用電腦資訊選定對象,進行專案查核,惟近來仍發現多件營利事業虛報薪資之違章案件。營利事業或許以為虛增員工薪資或伙食費,是最佳逃稅捷徑,殊不知此種方式常常偷雞不著蝕把米,也最容易遭人檢舉。國稅局審理此類案件時,若查證確有虛報薪資,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情事,除補稅外,另依所得稅法第 110條規定裁罰,倘認有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罪等之嫌疑,將被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該所除籲請納稅義務人應依法並誠實申報所得稅,切莫以身試法,更不應利用社會經驗不足之學生、虛報其打工之薪資,以免觸犯相關法令外並特別提醒欲打工的學生,除了要慎選打工的場所,應徵時最好結伴而行,不要被「工作輕鬆、月入數萬」的色情場所所騙之外,更要避免被不肖營利事業虛報薪資。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 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