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違章建築房屋不因繳納房屋稅而為合法房屋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因此,未辦保存登記的房屋或違章建築,也屬於該稅課徵範圍,應依規定辦理房屋設籍並課徵房屋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進一步指出,常有民眾誤以為繳納房屋稅之後,違章建築就能變成合法建築,其實是錯誤的觀念,因為繳納房屋稅僅代表納稅義務的履行,並無法據以使違章建築變成合法。

  民眾如仍有稅務問題,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22585000按1轉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及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