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自有房屋確供辦公用得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基隆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職業工會自有房屋確供辦公使用者得向稅務局申請,稅務局報經市政府核准後即免徵房屋稅。
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工會法組成之工會經由當地主管稽徵機關報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免徵。財政部於96年函釋,○○職業工會所有非登記會址之房屋確供辦公使用者得經縣市政府核准免稅。
基隆市稅務局提醒您,職業工會所有非登記會址之房屋,若確實供工會辦公使用者,請記得向稅務局申請免徵房屋稅,以免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