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移轉同步申請地價稅節稅小撇步,簡便又實惠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於購買自用住宅用地申報土地現值移轉時,可善加利用勾選申報書第15欄的方式,同步申請按自用住宅千分之二優惠稅率核課地價稅,既便捷又可收節稅之效喔!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為避免土地新所有權人在辦理土地所有權登記後,疏於向稅務局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而繳納較多稅款,因此稅務局於土地移轉現值申報書中之第15欄,以勾選方式供民眾簡便提出申請,經申請後,新所有權人只須在當年度9月22日前辦竣戶籍登記,並補送設籍與所有權相關資料等,經稅務局審核確認無誤後,即可於當年度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目前稅務局於受理土地現值申報時皆會貼心的提醒申報(代理)人勾選,民眾如仍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利用稅務局資訊網站【網址為http://www.hltb.gov.tw】查詢,或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號,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