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議會決議之娛樂稅率應以命令發布並刊登公報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局表示:縣市政府依娛樂稅法第6條規定,在法定稅率範圍內訂定之娛樂稅徵收率,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經縣市政府以命令發布,即可實施,惟仍應依法層轉本部核備。說明:二、有關娛樂稅徵收率之訂定,法律既已委由地方議會決議,其屬自治規章,因涉及人民權利義務,有公告周知之必要,參照現行地方制度法第32條規定,應以命令發布並刊登公報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