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手冊逾期若未重新鑑定,不得免徵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供身心障礙者使用免徵使用牌照稅的車輛,身心障礙手冊若逾期,未重新鑑定,即不符免稅條件,將追補免稅原因消失期間的使用牌照稅。稅務局指出,身心障礙手冊右下角有重新鑑定日期,該日期就是手冊的有效期限,持有人應在到期日前重新鑑定,換發新手冊,所使用的車輛才能繼續免徵使用牌照稅。否則,將自重新鑑定日到期的次日起,恢復課徵使用牌照稅。如尚有疑義,歡迎撥打服務電話:(7748823、7748833、7748853、7748863、7748873)或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876969、0800-87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