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稅網路申報之帳號登錄,一處申請,全省通用!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財政部業於99年8月10日修正發布「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電子申報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依修正前規定,報稅代理人利用網路辦理申報作業前,必須向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帳號登錄,修正後自即日起,僅須向事務所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帳號登錄,經核准之翌日即可全省通用,無須再向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帳號。 申請程序及注意事項: 〈一〉進入事務所所在地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登錄相關資料後,列印申請書連同下列證明文件,於三十日內送事務所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審核;逾期未辦理者,由系統逕予註銷其登錄資料: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地政士證書、會計師證書、記帳士證書、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登錄執業證明書或相關專業證書影本。 開業執照或主管機關核准登錄執業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 報稅代理人得申請賦予助理協辦網路申報作業之權限,並得逕行註銷助理之資格。 〈三〉報稅代理人申請帳號登錄經事務所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審核通過後,由系統將核准通知傳送至報稅代理人之電子信箱。 〈四〉報稅代理人登錄之資料如有異動,應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更新。 〈五〉報稅代理人如需申請帳號註銷,應向原申請帳號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經核准後由系統將註銷通知傳送至報稅代理人之電子信箱。 如尚有任何疑問,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稅務局將為您詳盡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