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籍跨縣市移轉將牌照繳銷重領,使用牌照稅可否以抵繳方式辦理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李先生所有車輛車籍由南投縣移轉至臺中市並辦理牌照繳銷重領,特地向地方稅務局詢問,使用牌照稅可否以抵繳方式辦理?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同車主車籍轄區跨縣市移轉,牌照繳銷重領,欲以抵繳使用牌照稅方式辦理須符合下列條件:1.已繳清全年稅款辦理繳銷、重領牌照者。2.同日辦妥繳銷並立即重領牌照。3.辦理繳銷與重領牌照係同一車輛。4. 繳銷與重領牌照車輛類別(稅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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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0-06-02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