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重劃費用可於移轉時全部或依比例自申報現值減除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近來接獲民眾詢問,已支付之土地重劃費用,應如何自申報移轉現值中減除?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移轉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時,土地所有權人於持有期間已繳納之土地重劃費用等,可從土地移轉現值中扣除後,再予核算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土地整筆移轉時,全部重劃費用自漲價總額中一次扣除。若土地僅作部分移轉時,其重劃費用應按整筆土地面積平均分攤,再依實際移轉部分之面積比例計算,自該次移轉部分土地之漲價總數額中扣除,計課土地增值稅。

  民眾如想了解更多相關稅務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10-05-25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