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您!房屋稅繳納期限將屆

資料來源: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10年房屋稅繳納期限將於5月31日截止,提醒尚未繳納的民眾如因疫情繳納困難可申請延期分期,不限金額,延期最長1年,分期最長3年。

民眾如未收到繳款書,請多多利用下列多元方式補發稅單完成繳稅:

                   多元補發稅單管道

線上查繳稅

適用期間:110426日至11062日。

「地方稅網路申報」→「定期開徵查繳稅」→運用已註冊健保卡或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或行動憑證TAIWAN FidO查詢並繳稅。

超商補單

適用期間:110426日至11062日。

四大便利超商(7-11、全家、OK、萊爾富)多媒體資訊機→插入已註冊健保卡或自然人/工商憑證或行動憑證TAIWAN FidO→列印繳費單→超商櫃檯繳納(每筆限3萬元以下)。

線上申辦

本局網站→「申辦服務」→「房屋稅」→「申請補發房屋稅繳款書」,由該局寄送稅單。

電話補單

上班日專人服務:(05)2224371轉130-138、140。

24小時語音服務:(02)27455880,由該局寄發稅單。

臨櫃補單

1.本局房屋稅科櫃台(限本市房屋)。

2.補發外縣市稅單者,請攜帶本人身分證正本至全功能服務櫃台辦

理,如本人無法親自辦理,得委託代理人申請,並攜帶本人身分證

影本、代理人身分證及雙方印章。

更新日期:110-05-24

發佈單位: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