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地下油槽應否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加油站內地下油槽,屬建築物之一種,應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依建築法規定建築物係指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供個人或公眾使用之構造物或雜項工作物,而「雜項工作物」包括地下儲藏庫工程。因此,加油站內地下油槽,是建築物之一種,且為本身業務需要而設置,儲存加油站所出售之油品,具散裝倉庫性質,屬房屋稅課徵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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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0-04-23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