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車主如期繳納牌照稅再將愛車開上路

資料來源: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10年自用汽、機車全期及營業用車上期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因銀行業於4月30日調整勞動節補假,繳納期限順延至5月3日(星期一),提醒民眾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該局表示,民眾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以電話、傳真、網路或臨櫃向該局申請補發,或利用下列e化管道繳稅,另每筆稅額3萬元以下,可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繳納單後,直接到櫃臺繳納。

                   多元e化繳稅管道    (開放期間:至110年5月5日)

線上查繳稅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輸入車主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及車號→查詢並繳稅。

行動支付APP

下載&註冊APP→綁定卡片→掃描稅單QR-Code→完成繳稅

便利超商

四大超商(7-11、全家、OK、萊爾富)之多媒體資訊機→輸入車主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及車號→列印繳費單→ 超商櫃檯繳納(每筆限3萬元以下)。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確保日後稅單不漏接,民眾可於4月使用牌照稅、5月房屋稅及11月地價稅開徵2個月前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該局每年將傳送電子稅單至指定之電子信箱,不再寄發紙本繳款書。

民眾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536969或使用牌照稅科電話(05)2224371轉110-113洽詢。

更新日期:110-04-15

發佈單位: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