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忘了按時驗車,以免您的荷包大失血

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邇來接獲民眾來電詢問「車輛逾期限6個月未檢驗,牌照被監理機關註銷,如果只是停放在路邊停車格是否會被罰」?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目前稅捐稽徵機關已運用車牌辨識系統、停車格資料及警方(或監理機關)通報資料全面進行查調,車輛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經交通裁決單位註銷牌照者,如果繼續行駛或停放公共道路被查獲,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2項規定,除了要補稅外,另外還會被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

該處呼籲各位車主,百忙之餘,仍請記得按時辦理車輛檢驗,如遇車輛牌照因逾期檢驗被註銷的狀況時,請儘速向監理單位辦理重新驗車及領牌手續後再上路,以免因ㄧ時疏忽,造成荷包大失血。

更新日期:110-04-08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